往北面有一座大山,不过翻过大山后也是人群比较麋集的城镇。
固然满打满算,向坤在山里的时候只要四天半,差未几110个小时。但他和浅显人分歧,他这110个小时根基就没有停下来歇息过,不管白日黑夜,始终在不断地挪动。不需求寻觅食品、做饭,不需求歇息、睡觉,乃至不需求找处所拉撒。以是他这四天半时候的实际操纵率,能够比浅显人十五天都来得强。
这四天半,向坤找到了很多那只猫头鹰留下的陈迹,大多是在各种处所残留下的爪印,乃至按照那些影象画面,找到了一具死于猫头鹰之手的野兽骨骸,上面留下的陈迹也显现了那只猫头鹰的爪子有多么可骇的杀伤力。
别说现在底子就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,就算有,向坤也不成能从这里就开端循味追踪。
他并不但是在公路上跑,在颠末一些拐弯的时候,乃至会直接从上方往下跳来抄近路。
而有了这个才气,向坤也就有了夜间在山里行动的才气,很多事情就不是必必要白日才气做了。
……
快到村里的时候,已经是早晨八点多了。
村里的年青人多数到都会去打工或读书去了,留守的大多是白叟。村里没有路灯,除非有甚么热烈,不然歇息的都很早,路上不会有很多人。
找到爪印后,向坤精力一振,本身的阐发判定和第一向觉并没有错,这一起并没有白跑。
倒不是说用夜视形式就看不清,但有些陈迹,还是需求色采辩白才气,在强光下更轻易看出细节来。
三下五除二上了树后,向坤切换到了普通的视觉形式,然后翻开手电,细心查抄那发帖者说的“人影”大抵所处的位置。
但是天暗下来后,向坤就窜改了主张。
他很清楚,这不是他练习、影响变异方向的启事,九成九是因为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。
舆图上,这村庄往东面和南面都是越来越多的平原和都会,越来越繁华。
他也没有在四周多留,没有先找处所歇息一晚,而是直接背着背包往西面走去,踏着夜色钻进大山里。
第四十六章入山
究竟上因为方才发明的夜视才气,向坤在夜里行进的时候,乃至都不需求手电筒。
但对向坤而言,这些东西倒是充足了。
他并不是都沿着路走,也不是向着西面就一起莽,常常会停下来找棵比较高的树爬上去,或是登上其他高点,视野较好的处所,四下察看。
以是向坤没有遭到任何打搅,悄咪咪地找到了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口那棵最大的树。
他看过质料,猫途鹰的夜视才气但是非常强的。
他的背包里有两套换洗的衣服和几双袜子、内裤,有一个充电宝,一个手电筒和一排备用的电池,一把瑞士军刀,一个水壶。
以是他连鞋子都走烂掉了,衣服背包里带了替代的,鞋子却没有体例。只能是一双真皮肉脚走天下,最开端没走多久就双脚血肉恍惚,擦破磕伤无数,不过归正规复才气强,也没多在乎,就当是做创伤规复的针对性练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