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要去病院!”我抱着肚子,几近是用本身统统的力量说出这句话的。
一群人只留下两个,一人管束住金刚,别的一人则是扶着我走了出去。到了牌桌大厅,我看到了拎着黑包的金钟,他阴沉着脸,将手里的袋子扔到了蓝哥他们面前,“一百万,要就放人,不要,我就带走人跟钱!”
说完就一把抢过我的手机,对着那头的金钟说道,“金钟,现在你必须得帮你爹一把了,晓菲跟我在一起,现在……”
金钟是沉默着,仿佛是答应了方剂的发问。
时候一分一秒地畴昔了,我不时地看动手机,已经三个小时畴昔了,金钟还没有来。因为一群人都在地下室,内里烟味太重,我有些反胃,我猛地站了起来,几小我当即走了过来将我团团围住,“谭蜜斯,这是干甚么去?”蓝哥也跟着走了过来,对我还算是客气。
等我再醒来的时候,我躺在病院的病床上,我的手是被一只手给抓住的,我尽力想要展开眼睛,却如何都睁不开。
蓝哥一听,让小弟拿出了我的手机,直接给金钟打了电话畴昔,“金先生是吧?现在你太太在我们这里已经发高烧了,她呢有些神态不清了,五分钟以内如果你不送钱过来的话,我们就能让你太太持续烧着……”
我尽力地抬眼,我看蓝哥的脸都是带侧重影的,非常艰巨地说道,“我要去病院,要我的孩子有个甚么事情,你们一分钱也拿不到,到时候不管你们砍手还是砍脚,都随便了!”
“金钟,你当真答复我几个题目,我就问你一次。”方剂又意犹未尽地说道。
随后率先跑过来的是金刚,站在我门前,睁大了眼睛,一向都在打量着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