婉转的旋律,略带降落的女声,将这首本来男歌手所唱的歌,唱出了一类别样的味道。
走在最前面的阿谁黄毛小地痞老迈俄然愣了愣,随后却奸笑了起来:“白大蜜斯,你恐怕已经不记得老子了吧?但老子可记得你!”
旋律昂扬之际,佘奎俄然用力儿抹了一把脸,拿起酒瓶抬头灌下大半瓶烈酒。炽烈的酒力,顶的他呼吸短促,眼角潮湿。
他们故事的开首,与歌里一样,飞扬的热血让年青的佘奎投笔从戎,放开了阿谁女孩的手,拿起枪,远赴边陲。
那是他曾经最讨厌的感受,他喜好时候都保持脑筋复苏,并能做出最精确的判定。
佘奎又暴露了苦笑,明天,他很能够要醉得人事不知了。
半晌后,两名身穿便服的近卫战狼走进酒吧,对韩朗微微躬身。
“说闲事吧。”韩朗把一瓶酒喝干,他的喝酒速率让佘奎不由咂舌。
佘奎的声音垂垂消逝,他醉了。
“妈的!小娘们儿找死咦?你、你不是白家的阿谁大蜜斯吗?”
韩朗又开了一瓶酒,渐渐的喝着,沉浸在本身的思路当中,这个环境,很合适喝酒。
韩朗亦是微微的勾起了嘴角,思路跟着这飘荡的旋律,飞向那悠远莫名的虚空。
轻缓的吉他声和婉转的女声同时戛但是止。
韩朗没有禁止,他一样也晓得佘奎的故事一个书香家世的儿子,刚到虎帐的时候,浑身的书卷气,日记本里夹着一张文静清秀的女孩的照片。
分开谭杰的家以后,韩朗渐渐的走在街道上,佘奎在一旁悄悄的跟着。
韩朗勾了勾嘴角,拿起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。
“悄悄的村落飘着白的雪,阴霾的天空下鸽子翱翔,白桦树刻着那两个名字,他们发誓相爱用尽这平生”
“哦?”韩朗勾了勾嘴角,能听到佘奎说这句话,倒是很不轻易。
“好,边喝,边说。”韩朗笑了笑,回身走进间隔比来的一家小酒吧。
“我,没事。”
此时舞台上的歌手,正唱着一首老歌
韩朗随便找了张小圆桌,坐下。
明天的酒,现在的歌,勾起了佘奎的回想,他酩酊酣醉的趴在桌上,喃喃低语:“如果有挑选,我会挑选死起码,在活着的时候,我晓得你在等我”
当然这是指不消内力逼出酒力的环境下,不然,佘奎也能千杯不醉。
“那狼帅您?”
当初的海誓山盟,存亡相许,早已活着俗的尘凡中,化为飞灰,几句戏言。
路人仓促而过,没人重视他们,更没人晓得方才擦肩而过的,就是坐拥万里国土,统帅数百万战狼,让全天下都会为之震惊的,那位传说中的帝国神话。
佘奎没有说话,他晓得韩朗事情,更晓得韩朗实际上是个很重豪情的人,不管爱情、亲情、还是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