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退当中,我们又敏捷给手里的冲锋枪换好了弹匣。双脚踩回了麋集的乱丛中,但身入乱林,却涓滴不影响毛毯怪的行动。它那毯身,如同坦克的履带普通,能硬能软,见隙而伸,遇碍而缩,变更不断。庞硕的毯肉,在枝叶杂草中,如履高山。因而忽,那毯皮的快速挪动、快速伸缩中,被粉饰挤压的树草收回狠恶的簌响。
万齿镶肚的毛毯怪的确可骇,但在飞冲的枪弹面前,它就是一张面积奇大的靶子。毯状的身躯立在冲锋枪前,天然是“吃”掉了统统枪弹。从枪膛里飞冲而出的弹头,在那猩红的血肉上,绽出了更加鲜红的血花。
惊炸当中,几杆待命的冲锋枪,当即又喷出了枪弹。但这一次,那毛毯怪像是在收缩中奥妙加厚了被甲,飞冲的枪弹还是破开了它的血肉。但是,它却安定的矗立着身躯,任由枪弹在它肚皮绽出血花,而向前扑盖的庞大毯身,却纹丝不动。
我操!这他娘!
我能够被枪打死,也能够被刀子捅死,但毫不能被那既狰狞又恶心的肉毯裹起来!
“腾腾腾!”
王军英这时那另有空去接话,他一边推着旗娃的肩,一边转头重视着毛毯怪。
呼,我长舒一口气!这就跟前次遇见的“野人”一样,固然样貌狰狞,但却不堪一击。
我只好又蹲回身,一边改换弹匣,一边看向那软趴在地的毛毯怪。
我操!
“把你枪借我!”懒得换弹匣的旗娃顺势对邓鸿超伸脱手,拿过了五四手枪。
“先别畴昔!退后!”夙来行事谨慎的王军英俄然吼了一句。
嘿,奇特,枪弹穿毯而过后,那毛毯怪的满背黑毛上,竟然看不到血洞。独一血液在黏湿的黑毛之间排泄。我本来觉得,几支冲锋枪能把它打成通风的肉筛子呢!看来这长相奇特的毛毯怪,皮肉要比我设想中要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