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兰美满是遵循本身天下里的设法说这个话的,主如果她还没走过亲戚,天然不晓得这个期间乡村的成规,如果真的晓得了,只怕今后到人家家里会吃不下东西了,当然这个是后话。
“够了,姑妈你就别忙活,你那就安生坐着,这碗筷我来收。”沈兰忙回绝道,这么大一碗面,还是用猪油炒的肉和煎的荷包蛋,她如果再吃下去只怕束腹都没甚么效果,她还年青呢,可不想不到二十岁就有小肚子了。
沈兰出了门走了一段路后,找了一家杂货铺,从内里买了根扁担和一对竹筐,走了一段路找了个埋没的处所闪身进了空间,将酒坛子别离码进了筐里,又拍开了一坛封口的泥,就着酒坛口往嘴里灌了一口,味道芳香酸甜,入口味道很好,酒香也浓烈,如果没不测的话,其他几坛酒味道也不会有太大的不同。
“你这孩子,长得这么瘦,还未几吃点肉,快别跟姑妈客气了,你大姐拿了那么大一块肉来,姑妈还能舍不得给你吃?”芸姑妈笑着劝道,一旁沈兰也跟着打趣道:“是啊,你跟姑妈客气甚么?如果姑妈家肉不敷吃,大姐立马去买,再说你剩下来的东西别人也不敢吃是不?”
走了半天的路,沈兰就来到了归云居的后门,后门仍然是半掩着,沈兰将担子放下,站门口冲内里喊了一声:“连胜小哥在不在啊?”
不一会儿连胜就从屋里拿了个白瓷小碗,吴大厨接了畴昔,拿在手里,沈兰也抱起了酒坛,谨慎翼翼地给吴大厨倒了酒,吴大厨端起酒碗,只见红色的瓷碗里一汪红紫色的汁水,只是看着就有股透心凉的感受,如其说这是酒品,倒不如说是饮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