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人老了,话多……”鸿叔深吸一口气,他贴完手上的囍字以后转头看向李牧,“你也别杵这儿搁着了,快去把衣服换了。记得把你那房间清算清算,别还跟一小我住似的……”
在现在这类烽火连天的年代里,服兵役几近就即是送命,像是李牧这类服满了兵役竟然还活着没缺胳膊少腿的,退役时就连上头的人听了都忍不住要多看他两眼。
下了山,沿河西行几里,过翠竹林,展转不过百来步便能看到个镇子。镇子很大,是四周最大最繁华的大镇。
中间几个小孩听了,也跟着嬉笑了起来。
如血的残阳下,到处都是支离破裂的尸骨。
李牧由着他去贴那囍字,没再劝。
但是这没有效,他呼吸时鼻翼间还是都是腥甜的味道。
霜散了,村庄亮堂了。小村庄里多了说话声,倒是热烈起来。
深山一声鸡鸣,暗淡了刀光剑影,远去了鼓角争鸣。
见到李牧,几个小孩嘻嘻闹闹的便围了过来。
鸿叔停下脚步,他有老寒腿,这类湿气重的日子里难过。
虎帐里那些日子过分深切,那些刀光剑影血流成河的场景过分清楚,他每回梦醒,都仿佛听到了迎战号子见到了那片血泊。
汗水掺杂着雾水湿了衣袍,黏糊糊的贴在他的身上,把他那一身在虎帐里练就出来的好身材凸显无遗。
“狗娃子,人家媳妇长啥样你体贴个啥?”带头的女娃娃指着他的脑门儿便戳,“干吗,你也想娶媳妇了?”
“哈哈哈……狗娃子羞羞脸,想娶媳妇儿咯!”中间几个小孩立即热烈了,一个个地拍动手嬉笑着围着那闹了个大脸红的小孩闹去了。
他睡不着,偶然候能睁着眼睛在床上躺两个时候,厥后就养成了这凌晨起来慢跑的风俗,耗损耗损体力,夜里也许能睡个好觉。
山里凌晨打霜,李牧出门时视野所及之处尽是一片白雾茫茫。仙雾渺渺的远山远景硬是把这山中小村弄出几分漂渺,但更直观的,倒是冷。
出了篱笆院,李牧顺着小道开端慢跑。
从他们村庄到镇上看着不远,但是来回一程起码却都是两、三个时候的事情。
“还跑啊?”一个头发斑白看似起码得有四/五十的白叟踱步向着这边走来。
李牧看了看本身身上已经穿了几年的旧衣服,他理了理衣摆把皱褶扯直咯,没去换衣服,而是跟着往厨房里头走。
李牧已经走到院子中那口古井前,他打了水,进了沐浴间就着水桶便往身上淋。交来回回山上山脚地跑了一趟,即便他的体力顶得住,身上也早已经是大汗淋漓。
上赶着来回一趟的破钞,都够买半斤米了。
如果不是因为有事必须返来,他是决计不会再回这村庄的。
李牧这跑步的风俗是在他返来以后才养成的,他睡不着。打了败仗又恰逢兵役到期,李牧这个老兵油子就被放回了家,这本该是件功德,可回了家李牧却有些享用不来这安逸糊口了。
“嗯。”李牧应了一声。
见李牧往屋子里走去,他又忍不住再叮咛了一句,“行动麻溜些,再晚些时候吉时到了,新娘子就要送来了。”
他们村小,丧事可未几见,偶尔有那么一回,在小孩眼里那就跟过年似的。
李牧浑身盗汗的从床上挣扎着坐了起来,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,试图遣散方才梦中那充满了血腥味的残暴疆场。
“鸿叔晓得你委曲,但是这事儿你不委曲,有小我能陪着你能给你分担一下那些砸七砸八的噜苏事情,不是好事儿。”鸿叔贴完了一边又进屋去刷米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