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一件衣服,暖凤轻尘的身,亦暖了凤轻尘的心。

打从心底,凤轻尘赏识这个男人。

或者说,面前这个白衣男人,能够和任何人靠近,因为他身上有一种安好的气味,吸引着统统人,包含凤轻尘。

凤轻尘双眼一酸,几乎流出泪来。

就这么一个刹时,凤轻尘就下定决计,只要有一成的机遇,她凤轻尘就会尽十成的力,让这个王家至公子,眼中也有一个缤纷的天下。

本来,在这个浮华的尘凡中,另有这么一小我,他的眼睛固然看不到,可他的心却看得比任何人都清,他的眼中固然只要玄色,可他的心却包含万象。

以是,王七在先容时,内心还是很有担忧,大哥会不会介怀,本身把如许的一个女子先容给他,万一大哥不欢畅给凤轻尘尴尬,那就费事了。

王锦凌万分朴拙隧道,言词中没有避谈凤轻尘城门外丢脸的事情,也没有特别去夸大,只客观的说这么一件事情。

如许的一小我,眼睛却看不到,实在是太可惜。

可别人又安知,我的天下是多么的缤纷。我看不到太阳,却能感遭到太阳的光,我看不到花草树木,却能闻到花香草味,我看不到蓝天白云,却能感遭到风的气味。

那样的环境下,你如果死了,或许在世人眼中是为了名节,可在锦凌眼中,不过是枉死罢了。既然有面对灭亡的勇气了,又如何会没有面对流言流言的勇气。

“至公子,轻尘当不起。”来这个天下这么久,向来都是她凤轻尘朝别人施礼,这是第一次,有一个身份崇高的人朝她施礼,而这小我还是一个男人。

说到“凤轻尘”三个字,王七的声音略略放低了几分。

那双眼,黑的纯粹,如同深潭普通,没有半丝光,黑得见不到底。

打动归打动,原则归原则。

那天的事情,凡事有眼睛的人都明白,你不过是无辜受害,世人分歧情你便罢,反倒非难于你,实在是不成理喻。

他的双眼固然见不到光,双眼没有焦距却很朴拙,和别人说话时,眼睛都会“看”着对方。

凤轻尘吸了口气,朝王锦凌再次福身:“至公子言重了,轻尘哪有甚么高傲,轻尘的高傲早已被人踩在脚底。大婚当天衣衫不整在郊野醒来,这个罪名轻尘要背一辈子,这一辈子有这个罪名在,轻尘就没有高傲可言。”

听闻凤蜜斯的事情后,锦凌就一向想着,有机遇定要见见凤蜜斯,毕竟如凤蜜斯这般高傲的女子,人间少有。”

看得出来,这兄弟二人很靠近。

语气中,透着一股随便,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靠近。

朝凤轻尘点了个头,就往前走。

宿世此生两辈子,凤轻尘身边也没有,护着她的人。

世人不信赖我一个瞎子,一小我能够活得很好,可这些又与我有甚么干系,只要我本身晓得,我虽眼盲却还是能和凡人普通的糊口就充足了。

“凤蜜斯不要妄自陋劣,这个礼你当得起,当日在城门口产生的事情,锦凌虽没有亲眼所见,但却略知一二。

“眼神”精确无误的“落”在凤轻尘的身上。@^^$

这个男人,如果不是因为职业的干系,她真得没法信赖,这个男人是个瞎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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