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十一郎不等她说完,就已打断了她的话,冷冷道:“我最喜好别人酬谢我,不管用甚么酬谢我都接管,但现在你说了也没有效,以是还不如不说的好。”
沈璧君颤声道:“我本来还觉得你是个君子,谁知你……你……”
萧十一郎道:“那是我抱你上来的。”
萧十一郎已走了出去。
此人的确连看都不肯看她。
她发明此人每次跟她说话,都仿佛筹办要吵架似的。
这时他已经选出了几种药草,摘下了最嫩的一部分,放在嘴里渐渐地咀嚼着,仿佛在咀嚼着它们的滋味。
沈璧君道:“但是……我来的时候……”
萧十一郎道:“嗯。”
萧十一郎笑了笑,道:“它在那池沼中躺了两天,就又活了,本来它早已晓得有很多药草腐臭在那池沼里,它早已晓得该如何照顾本身。”
沈璧君长长地吐出口气,嗫嚅着道:“我……我还想费事你一件事。”
萧十一郎发亮的眼睛也恰好自她面上扫过。
他只看了她一眼,目光就移向别处。虽只看了一眼,但他看着她的时候,目光也俄然变得很和顺。
这是为了甚么?
沈璧君咬着嘴唇,道:“你……你能不能到内里去逛逛?”
听到这歌声,沈璧君的表情立即就窜改了,乃至连那堆火都俄然变得更敞亮,更暖和。
沈璧君怔住了。
火堆上支着铁架,铁架吊颈着个大锅。明天早晨那碗汤,就是这铁锅熬出来的。现在锅里的汤也不知是被熬干了,还是被喝光了,铁锅已被烤得发红,萧十一郎一桶水全都倒入锅里。
沈璧君的脸立即飞红了起来,连话都说不出了。
他乃至底子不肯意谈起人。
有很多又聪明、又斑斓的女人,嫁给一个又丑又笨的丈夫,还是还是能活下去,就因为她们能够“认命”。
她乃至有种被人棍骗,被人丢弃了的感受。
他嘴里哼着歌,左手提着桶水,右手夹着一大捆不着名的药草,他的行动是那么轻巧,满身都充满了野兽般的生机。
但女人若不认命,若也想抵挡,就是大逆不道。
沈璧君俄然对本身生起气来了,大声道:“我姓沈,不管甚么时候你到大明湖畔的‘沈家庄’去,我都会令人重重地酬谢你,毫不会让你绝望。”
萧十一郎道:“不带你到这里来,带你到那里去?你若在路上捡着一只受了伤的小猫小狗,是不是也会将它带回家呢?”
萧十一郎道:“我并不是君子,却也没有替女人脱鞋子的风俗。”
沈璧君低头看着本身的脚,却分不清本身内心是甚么滋味。
沈璧君足踝上的伤口并不大,只要红红的一点,就仿佛刚被蚊子叮了一口时那种模样。
因为在那种时候,一个女人若肯在男人面前脱下本身的鞋袜,那么别的东西她也就差未几能够脱下来了。
现在她才总算见到了。
萧十一郎道:“不但人要活下去,野兽也要活下去,野兽虽不晓得甚么医道,但它们受了伤的时候,也会去找些药草来治伤,再找个处所躲起来。”
沈璧君第一次看到了他的笑容,仿佛只要在谈到野兽时,他才会笑。
她只觉心乱得很,一时候竟不知该如何是好,就在这时,那苦楚而萧索的歌声已自门别传了出去。
萧十一郎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,道:“你现在就要归去?”
有很多人都有种很“奇妙”的看法,感觉男人若不认命,能抵挡运气,就是豪杰豪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