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,是,大人。”约翰一点儿定见都没有。
‘这玩意如果刺进身材,那的确是绝佳的放血器,如果不及时拔出来,就算没有刺中关键,光是流血也流死了。’
在地球上,也有近似物理性子的高分子质料,不过罗森穿越的时候,这类质料还在尝试室,并没有到利用阶段,远没有巨食尸鬼领主的硬壳这么好使。等偶然候,他得好好研讨下这玩意的材质。
“好嘞。”
这具尸身,左臂消逝了,胸口有一个前后通透的大洞,直径超越20厘米,血洞中间的肌肉成了肉酱,硬壳上不满了蜘蛛网普通的裂隙。
马车稍稍拐了个弯,朝巨食尸鬼领主尸身驶畴昔,到了尸身旁,马车上的搭客都朝这个巨大的尸身看畴昔。
“最早的记录是2000多年前吧。一只巨食尸鬼领主带着食尸鬼军团攻进了一座都会,杀光了统统人。你问这个做甚么?”安妮奇特地问。
安妮手脚非常利索,七八分钟后,她就将巨食尸鬼领主腹甲、腿甲、臂甲等等一整块的硬壳一一卸了下来。
“这是天然。”
罗森喜道:“浅显状况下柔韧、弹性实足,遭到狠恶撞击的刹时,强度当即十倍百倍晋升,变得如同钢铁,好东西!真是好东西!”
罗森更加迷惑了,沉吟了十几秒,俄然问道:“安妮,你说这些怪物是如何呈现的呢?”
因为天然残暴无情,优胜劣汰,适者保存。
“当~”
“约翰,转去巨食尸鬼领主那一趟。”
安妮轻声对罗森道:“你说,今后另有更好的。都这么强的能力了,还能改进吗?”
大战以后,荒漠显得特别的安静,连风都止歇了。
安妮喜道:“传说中,巨食尸鬼领主的硬壳打造护甲的绝佳质料,我本来还不信,现在看来,传说不假呀。”
‘巨食尸鬼领主这么强大,是为了捕猎吗?不,不像,食尸鬼主食是腐肉。那是为了震慑敌手?也不是,食尸鬼底子没有天敌,它们的血液、体表腐液都有毒,底子没有野兽会去捕猎浑身腐液的食尸鬼。那些野兽,乃至是凶悍的狮鹫见到浅显食尸鬼都会绕路走,恐怕中毒。’
他的科学根据是从达尔文初创的物种演变论。
罗森拿过一根细心察看,这些尖刺每一根都有小半米长,直径近一个厘米,中间是空的,头部一截漫衍着很多气孔,每一根的重量约莫200克摆布。
罗森心中非常迷惑。
‘唔~这玩意强度也很高,看着就和一根根铁管似的,也是好东西,今后或许会有大用。’
据他所知,在天然界中,统统生命能够获得的能量都是有限的,每一分能量都非常贵重,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华侈。除非是面对某种保存压力,不然生命是毫不会耗损能量退化出一种完整无用的才气。
近间隔察看之下,更加让人震惊兵器的可骇能力,马车上每小我,包含利用者安妮,心中都产生一种惊心动魄的惊怖感。
“这有甚么好想的?”安妮耸了下肩膀:“有记录以来,巨食尸鬼领主一向就这么强大,它天生就如许。”
歇息了一会儿,罗森站起家对马车夫约翰招了招手:“来清算东西,我们换个处所过夜,这里实在是太臭了。”
阵地下方躺着近百具食尸鬼尸身,怪物血液的血腥气、食尸鬼体液的腐臭味混在一起,几近能将人眼泪呛出来。
罗森嘿嘿一笑:“这还不简朴。你想啊,我在枪弹头上也插手火药,等枪弹击中敌手,进入对方身材后爆炸.......”